2026年法治与开放论坛——全球商业与法律大会

海口,2026年9月15日

以法治为根基推进争议解决机制改革,为贸易繁荣保驾护航

 

Tony Budidjaja

MedArbId主席
(印度尼西亚独立调解员与仲裁员学院)

 

开场致辞

尊敬的各位嘉宾、同仁,女士们、先生们:

非常荣幸出席“法治与开放论坛——2026全球商业与法律大会”,并有机会与各位探讨一个对国际商业日益重要的议题。

我的演讲题目是《以法治为根基推进争议解决机制改革,为贸易繁荣保驾护航》。今天的发言围绕一个简单的观点展开:在国际商业活动中,争议不可避免;但最重要的是,争议解决不应充满不确定性。

 

国际商业格局的变化

当今国际商业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生变化,其中最深刻的变化或许来自科技。科技与数字化已经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跨法域经营、创造价值和互动的方式。

如今,贸易与商业早已不限于实体商品的跨境交换。传统上对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的区分正变得越来越模糊。

跨境交易越来越多地涉及数据、技术、知识产权、数字平台和人工智能。这些已不再是商业活动的附属要素,而正逐渐成为企业开展国际交易的核心。

随着商业形态的变化,由此产生的争议也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化并日趋复杂。其中一些争议涉及现有法律与程序框架在设计之初根本未曾预见的技术或商业模式。法律可能尚无明确答案,既有实践也仍在发展之中。

正因如此,为昨日商业环境设计的争议解决制度,可能已无法充分应对今天的争议,更不用说未来的商业争议。既然国际商业不断变化,争议解决机构也必须具备与时俱进的能力。

争议解决机构应采用更具灵活性、也更契合具体争议特点的程序。不同争议在复杂程度、争议金额、紧迫性和技术含量方面各不相同。争议解决程序必须能够处理涉及新兴技术和快速发展法律领域的新型争议。

当现有规则无法预见某类争议时,灵活性至关重要。但与此同时,这种灵活性必须在基本程序保障的框架内运作。

 

新质生产力(NQPF)

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新质生产力”理念,更加重视科技、生产要素的高效协同以及知识型劳动者的贡献,对现代争议解决制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质生产力有三个特征,与我们今天看待争议解决的方式尤其相关:

第一,智能化。人工智能及其他技术正日益推动生产流程实现自动化,并增强预测、决策和动态调整能力。

第二,数据驱动。数据已成为核心生产要素,并通过收集、分析与应用创造价值。

第三,协同化。创新已不再局限于单一组织。跨行业、跨地区协作愈发重要,价值也在开放合作中得以创造。

然而,智能技术的发展也带来了可能直接影响商业关系,并最终演变为争议的问题。

人工智能将改变争议解决的方式。它可以协助审阅文件、梳理时间线、翻译、开展法律研究和管理案件,从而使争议解决更快捷,也可能更易于使用。在调解中,人工智能可以帮助识别各方利益、设计适当的和解方案并分析可能的结果。

与此同时,人工智能也会催生新的商业争议类型,例如涉及人工智能生成的合同履行、网络安全以及自主系统责任的争议。

在人工智能辅助的争议解决过程中,我们应当追问一个重要问题:当决定部分或主要由人工智能或自动化系统生成时,应由谁承担责任?

因此,我们面临的挑战不仅是确保争议解决机构能够处理数字化、智能化和互联程度不断提高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争议,还必须为人工智能在争议解决中的使用建立适当规则,确保争议的最终决定仍可归责于一位负有明确责任的人类决策者。人工智能应增强人的判断,而非取代人的责任。

 

法治是有效争议解决的根基

归根结底,制度改革应当增强而非削弱人们对争议解决正当性的信心。

现代商业不仅需要资本、技术、人才和基础设施,还需要一种信心:当商业关系破裂时,权利能够得到保护,义务能够得到执行,争议能够以高效、公平、智慧的方式解决。这正是法治发挥关键作用之处。

无论未来的争议解决采取何种形式,各方都必须始终相信其争议会得到独立、公正的处理,而且每一方都有公平陈述案件的机会。

法律确定性、可预见性和可执行性也必须始终处于核心地位。企业需要确信,争议将按照清晰可靠的程序处理,最终决定也会产生切实的法律效力。

法治之所以对争议解决至关重要,是因为争议解决归根结底涉及权力的行使:由谁决定、依据何种规则、通过什么程序,以及产生何种后果。法治是有效争议解决根基的原因主要有五点。

第一,法治带来可预见性。争议应依据既定且具有合理可预见性的法律规则解决,而不是取决于个人偏好、政治影响或任意决策。这种可预见性在国际商业中尤为重要,因为各方往往跨越不同法律体系开展经营。法律确定性能够降低商业不确定性,而有效的争议解决则在这种确定性被打破时提供应对机制。

第二,法治保障平等与正当程序。各方必须拥有平等机会陈述案件、回应对方主张、提交证据,并由公正的决策者听取意见。这需要独立的裁判机构和切实的程序公正。随着争议解决日益追求速度并由技术驱动,我们必须牢记,效率不能以牺牲公正为代价。

第三,法治保障决策者的独立与公正。如果决策者容易受到政府、企业、政治利益或其他强势主体的压力,争议解决机制就无法赢得信任。各方必须确信,决定将以法律和证据为依据,而不是取决于当事人的身份或其掌握的权力。

第四,法治赋予结果正当性。声称某一裁判机构有权作出决定,与承认其拥有作出决定的正当权威,二者之间有重要区别。决定的正当性不仅取决于其终局性,也取决于作出该决定的过程是否公平、诚信。

第五,法治使执行具有可信度。在国际商业中,赢得争议只是问题的一部分。更重要的问题往往是,由此产生的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能否真正得到承认和执行。

 

国际商业的繁荣最终不仅取决于创造经济机会的能力,也取决于法律机构提供确定性、信任以及有效预防和解决争议机制的能力。

 

结束语

国际商业将继续演变。人工智能、数据、数字技术和协同创新将继续重塑企业跨境经营的方式。

我们的责任是确保争议解决机构为未来做好准备,因为新的法律风险与新型争议仍将不断出现。

我们需要既有足够创新能力应对新型争议,又有足够稳定性持续赢得信任的机构。

在思考改革时,有一点不应被忽视:创新不意味着抛弃争议解决的根基。

因此,展望未来,我认为方向十分明确:我们必须坚守使争议解决具备正当性并值得信赖的法治原则,同时持续创新,确保我们的机构始终契合现代商业的现实需求。

再次强调,争议或许不可避免,但不确定性不应成为常态。

非常感谢。

分享

其他出版物

Tony Budidjaja于2026年9月15日在中国海口出席2026全球商业与法律大会。本次大会由中国贸促会……

我们很荣幸地宣布,Tony Budidjaja已受邀参加2026年南宁东盟法律实务交流大会。大会将……

准备好与我们联系了吗?

查找我们的办公地点并填写咨询表,以预约会面或咨询。

滚动至顶部